一、三好学生评选条件
1.思想品德方面: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认真学习政治理论,关心国家大事,热心为集体服务,积极参加劳动和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,具有一定的美育修养,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。
在日常学习、生活中,尊敬老师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爱护公物,艰苦朴素,实是求事,讲究卫生,维护社会公德。
政治上要求进步,积极靠拢党、团组织,严于律己。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奋发向上,本年度综合素质评定积分在本班学生的前20%范围内。
2.学习方面: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勤奋,刻苦钻研,按时完成作业,能较好地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注意智力与能力的培养,无不及格科目,考查科目成绩良好以上。善于吸收新知识,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,在规定时间获得教学计划要求的技能证书。
3.身体方面: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体育和文娱活动。自觉上好体育课、早操,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,身体健康,体育成绩优良。
4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评为三好学生:
(1)本学年内受处分者;
(2)无故旷课、旷操者;
(3)一学期事假累计达两周以上者,病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;
(4)打架斗殴、吸烟、酗酒、赌博等不文明道德行为者。
二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优秀学生干部条件,除基本上达到三好学生条件之外,还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热爱集体,有组织和领导能力,工作尽职尽责,作风正派,有干劲,有魄力,热情为同学服务。
2.以身作则,模范带头作用好,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。
3.关心同学,帮助同学,先人后己,能同其他干部共同协作,虚心听取不同意见,不断改进工作方法,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。
三、先进班级评选条件
1.全班同学有共同的奋斗目标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党,热爱社会主义。有严格的组织规范,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尊师爱校,爱护公物,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。
2.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,争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锋,有良好的班风,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成绩显著。
3.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刻苦钻研,学习风气好,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,学习平均成绩在本系名列前茅。
4.全体同学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文娱活动,认真上好早操、体育课。
5.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纪律,热爱劳动,关心集体,团结一致,积极向上。早操、上课、上自习基本上无迟到、早退现象。
6.有一个热心为同学服务,坚持原则,工作主动,作风正派,模范带头作用好,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班委会、团支部。团支部和班委会团结协作,紧密配合,自我管理能力强,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。班内无打架斗殴现象等不文明行为。
7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评为先进班级:
(1)本学年内班级有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学生的;
(2)本学年内班级出现重大不安全事故的;
(3)学期宿舍、清洁区、教室卫生等在检查中受过学院通报批评的;
(4)每学期无一次获月文明班级的。
(5)在落实学校有关制度、决定或重大活动中,班级组织不力,对整体工作造成影响的。
四、评选办法
1. 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,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初评,学年末进行总评。
2、三好学生和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,按照学院下达的指标,在个人鉴定的基础上,依据综合素质测评分数和干部考核结果由辅导员(班主任)提名,班级内民主选举后确定出拟定候选人,新学年开学后参照学习成绩,经系会议研究确定初评名单,报学生处审查后学由学院审批。
3、学生会的评优依据院系两级学生会日常工作考核结果,由院学生会按各系学生会和院学生会各部,分别下达名额,再由院学生会各部和各系分别推荐,经主管教师同意并进行公示,然后报院学生委员会会议通过,最后报学生处审查由学院审批。
4.先进班级,学年末,由班委会总结一年来的工作。在各班总结的基础上,由各系评比,经系会议研究报学生处审查,由学院最后审批。
5、文明宿舍和优秀舍长的评比,由各系依据本学年每月的考评结果,征求学生会、公寓管理员的意见后经系会议研究报学生处审查(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宿舍舍长原则上定为优秀舍长),由学院最后审批。
五、指标要求
1. 先进班集体”的评选比例为系班级总数的10%。(不足10个班级的系视具体情况由学生处定。)“文明宿舍”、“优秀舍长”的评选比例分别为男女宿舍总数的10%。
2、“三好学生”的评选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5%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(班、团干部)人数的15%,院团委、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单独进行,比例另定。
六、奖励办法
对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院设立光荣榜通报表彰,先进班级、文明宿舍,学院发给奖牌、奖品;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舍长,学院发给荣誉证书、奖品,并号召全院学生向先进个人和集体学习,受表彰的有关资料证书复印件和《永利欢乐娱人城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》装入本人档案。